居家服務支援中心
一、中心緣起:
本中心93年起承接臺中海線地區非中低暨低收入戶居家服務務方案,提供長者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迄今。
二、服務項目
(一)、居家服務
身體照顧服務:
協助沐浴更衣、如廁、口腔清潔、進食、服藥、翻身拍背、肢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同散步、運動…等
家務服務:
洗滌衣物、環境清潔、 文書服務、 餐飲服務、陪同或代購物品、陪同就醫…等
服務對象:
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、65歲以下身心障礙者
服務區域:
海二區--沙鹿區、龍井區
海三區--梧棲區、清水區
服務方式:
每月依市府核定之服務時數,安排照顧服務員到宅提供「身體照顧服務」及「家務服務」
補助方式1:
失能老人及領有身障證明者
輕度失能 |
中度失能 |
重度失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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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 補助上限 |
25小時 |
50小時 |
90小時 |
低收入戶 |
全額補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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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 |
政府補助90% (民眾每小時負擔30元) |
補助方式2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
低收、中低收入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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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度失能 |
中度失能 |
重度失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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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最高 全額補助 |
20小時 |
32小時 |
36小時 |
政府補助70% 民眾負擔60元 |
21-72 小時 |
33-72 小時 |
37-72 小時 |
一般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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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度失能 |
中度失能 |
重度失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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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最高 全額補助 |
8小時 |
16小時 |
32小時 |
政府補助50% 民眾負擔100元 |
9-20 小時 |
17-36 小時 |
33-72 小時 |
服務申請:
居家服務申請書-長照 (服務使用者50歲以上者請填寫此表單)
居家服務申請書-身障 (服務使用者50歲以下者請填寫此表單)
服務流程:
(二)、臨時照顧服務:
服務方式:
每年依市府核定時數,到宅陪伴身心障礙者,協助膳食、簡易身體照顧服務、臨時性陪同就醫
服務對象:
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者,且未接受喘息服務、未領有照顧津貼、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服務、未聘僱看護。
服務申請:
(三)、身心障礙者照顧者津貼訪視督導
服務方式:
由社工每季至申請者家中進行照顧品質督導,照顧者每月可領3,000元之津貼
服務對象:
市府核定領有照顧者津貼家庭
(四)、中低老人照顧津貼訪視督導
服務方式:
由社工每月至申請者家中進行照顧品質督導,照顧者每月可領5,000元之津貼
服務對象:
請領中低老人照顧津貼之家庭
三、聯絡方式
海二區:(沙鹿區、龍井區)
地址:臺中市沙鹿區成功西街31號
電話:04-26623196分機20-26
傳真:04-26621196
海三區:梧棲區、清水區)
地址:臺中市梧棲區文昌路405-1號
電話:04-26581989
傳真:04-26581989